1.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;
2.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并负责贯彻落实;
3.负责收集、征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学校各类档案、史料及有关资料;
4.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,开发档案、校史资源,编研、出版档案和校史资料;
5.利用档案、校史资料,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、文化传播活动,充分发挥档案、校史文化教育功能;
6.开展学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;
7.对全校及所属机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、检查、考核;
8.开展档案、校史相关学术研究、交流活动;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档案科
1.全校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归档价值的纸质档案、电子档案(包括录音录像、照片胶片等)、实物档案(包括字画、奖牌等),以及各类校史档案的收集、征集、整理、归档及利用工作;
2.全校专兼职档案员业务指导与培训,档案工作监督、检查、考核;
3.档案、校史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各项制度建设;
4.档案馆(校史馆)日常综合性工作;
5.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编研科
1.档案信息化建设、网站建设,管理软件维护和使用培训;
2.整理、研究、出版馆藏档案和校史资料;
3.开展校史与文化传播工作,策划、组织档案和校史专题展览,对师生员工进行爱国主义、红色记忆、校史校情教育;
4.校史馆日常管理和接待任务;
5.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